退休男護律政中心圖縱火 判囚25月及接受精神治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2/12 13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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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七旬醫管局退休男護士因不滿被扣長俸,前年7月帶同天拿水到中環律政中心企圖縱火,早前承認1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企圖縱火罪,今(12日)於區域法院被判監25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於接待處敲碎裝著天拿水的玻璃瓶,若點火會傷及職員,會令在場目擊者受驚,判監25個月,須接受精神科治療。

涉案被告鄭根容(75歲)被控於2018年7月31日,在中環下亞厘畢道律政中心東座6樓接待處,無合法辯解而企圖用火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,即接待處及周邊範圍,被告早前認罪。

辯方今指,精神科報告正面,被告現在情況穩定,沒有自殺傾向,亦再受幻聽困擾,可接受院外治療。

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時指,被告退休前為醫管局護士,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工作,曾有3項案底,其中1項為刑事恐嚇,當時被判12個月感化。法官又指,被告案發前經歷金融風暴,曾申請破產,又因兒子快將結婚,急於取得長俸作幫補。精神科報告內容與辯方求情所稱相符,案發後被告已獲發長俸23.6萬,重犯機會低。

法官續指,被告曾受壓力困擾,有適應障礙症及情緒問題,現在壓力消失,因此不會考慮頒發入院令。法官認為被告在接待處敲碎裝著天拿水的玻璃瓶,以致天拿水濺到枱上,危險程度不輕,若點火會傷及職員,被告又點燃打火機聲稱要自殺,欲以其嚇人的行為震驚在場目擊者,案情比同類案例嚴重,法官終判以監禁25個月,期間被告須接受精神科治療。

案情指,案發當日下午被告到律政中心聲稱要提交文件後,由保安員陪同前往東座6樓接待處,被告放下袋子並取出一瓶天拿水,將玻璃瓶敲碎令天拿水濺到接待處上,被告更點燃打火機並聲稱想死,保安員隨即將被告制服,阻止被告點火。被告警誡下稱,他患有精神病,案發時聽到有聲音叫他去死,故打算到律政中心自殺。

記者:林欣樂